第一件是USC給我的一封信:
大意就是:
我們發現你去年已經申請過我們的博班了,而且還錄取了沒來,
所以我就回他了:
「去年申請博班的是我哥,
沒錯,他們居然把我的名字Chun Fu Wang跟我哥Chun Po Wang當成同一個人!
請問美國法律有規定名字寫錯兩個字母也具備效力嗎~?
有趣的是,Stanford也問過我同樣的問題,剛好這兩間學校的申請系統都是同一家公司做的,顯然是網站設計不良。
同樣設計不良的網站還有一個: GRE
沒錯,GRE也曾經把我跟我哥當成同一個人。而且他們更狠,不讓我申請成為網站會員。
哼哼...你以為這樣擋得住我嗎? 我很清楚為什麼GRE網站會把我跟我哥當成同一人,所以我就稍微改了一下住址跟電話,其實只是改改格式而已,把空格多空一點,簡寫的點去掉等等;結果,哈哈! 成功地騙過系統了!
所以GRE認為一個家庭只能有一個人去考GRE,除非你跟你兄弟姐妹的名字差很多 (要差多少? 不知道)。
美國人 真聰明
1 comment:
主要原因是因為很多系統會把"PO"和"FU"那個位置的名字當成middle name,比對時自動忽略掉。對了,你要不要去搜尋看看護照改名的優缺點? 直接把你護照的英文音譯名字改成英文式的名字,這樣遇到蠢美國系統時麻煩會比較少(e.g., 我的信用卡重寄了二次,因為HSBC每次名字都少打"PO")。不過要查一下會不會有什麼缺點就是了。我目前可以想到的缺點就是名字重複率會很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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