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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September 17, 2009

嘿嘿嘿~ 表死你

上禮拜六從106縣道跑回來,在民權大橋口那邊準備直行待轉的時候,有台車從我的左側直接擠過來想強行右轉,拼不過汽車的我只好煞車&喇叭給他過去;不過,我沒有很生氣,為什麼呢~?

別忘了我才剛跑完山路回來,我車上還裝著攝影機,而且還在錄影中!! A_A

回家以後我馬上把檔案找出來看,當那台車清楚的車牌出現在螢幕上的時候,我的嘴角不禁微微上揚... XD

嘖嘖~看機車好欺負嘛,讓你見識一下文明人的做法!

受理民眾檢舉臺北市交通違規案件專區

鏘鏘鏘鏘~

寄發檢舉信後過了大約5天,我收到分局的回信了:

親愛的市民您好:

一、您
OO日致本分局的電子信件我們已經收到了,有關您於OOOOO分在本市OO段與O路口親自拍照舉證OOOO-OO自小客車於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車道1案,本案經查違規屬實,本分局已依規定掣單在案,感謝您對本市交通秩序之關懷參與,謹致謝忱。

二、對以上答復內容如尚有疑問,歡迎隨時給予我們更多訊息指導,請撥冗與承辦人
OOO(電話:OO-OOOOOOOOOOOO)聯絡,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敬祝萬事如意

臺北市政府警察局
OO分局分局長OOO敬啟

獎金: 沒有
成本: 30分鐘整理檔案
爽度: 無價

如果你是在台北市,可以參考這個網頁,上面有詳細地說明如何檢舉。

以我的例子來說,對方的違規行為必須用影片才能舉證,所以我先從裡面抓了幾張重點照片(包含清晰的車牌),然後再跟影片、填好的檢舉表格一起作成壓縮檔,寄到分局信箱 (網頁連結裡面有列,記得要寄到負責該違規地點的分局去喔)。

舉證夠充分的話,幾天後就會收到類似上面的回信囉!

大家一起來打擊敗類吧!

2 comments:

ex-Foxly said...

嘖嘖,果然走在路上要小心點...



話說攝影機怎麼固定的?
教學一下吧~ XD

Artoo said...

送啦!
把影片壓一下,寄給我 XD
(車牌不用清楚了,我只是想看效果)